“土专家”“田秀才”享受政府资金补助

17-12-16

  (记者 李鑫)为积极发掘和培养各领域乡土人才、能工巧匠,引导他们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我市出台了《泰兴市优秀乡土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将发掘、培养乡土人才队伍作为“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抓手,为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接地气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证。
  12月14日上午,记者来到凤灵集团徐小峰工作室,他正在手工制作一把发往意大利的小提琴,他的提琴制作手艺已经得到了国内外专家的认可。虽然已经入选了省市的工匠人才库,但对于我市这次出台的乡土人才选拔办法,他还是感到十分开心,他说:“办法出台后会有更多的人来学我们的技术,让我们的技术得到弘扬,不断传承,让这种产业发展壮大。”
  据了解,本办法规定的优秀乡土人才是指具备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或一技之长,在基层一线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作出贡献,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从事生产、经营、管理、科技研发、技术推广、种养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各个领域的“能工巧匠”“文化传人”“时代乡贤”“土专家”以及“田秀才”等。优秀乡土人才队伍实行动态管理,每届培养管理期3年,期满后可再次申报。对获评“名人”“能人”和“新秀”称号的,给予命名表彰和一定的奖励资助。其中,获评“名人”和“能人”称号的,在管理期内可比照“泰兴市32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享受图书资料补贴,以及科研与技艺发展传承“三带”项目资金资助。
  近年来,我市重视乡土人才工作,注重乡土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乡土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乡土人才资本优先积累、乡土人才制度优先创新,全市乡土人才总量实现较快增长,乡土人才队伍素质得到整体提升。截止目前,全市乡土人才总量已达16.8万余人,占全市人才资源总量的62.7%,在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省、泰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江苏省“333”工程和泰州市“311工程”培养对象中均活跃着乡土人才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