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烟草专卖局告示(2019年11月18日)
下列1户零售户已停止经营卷烟零售业务一年以上,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九、五十条规定,我局将依法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特此告示。
许可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321302105896 |
白国庆 |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