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泰兴市农村电商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泰供〔2020〕33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现将《2020年泰兴市农村电商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要求,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

 

泰兴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0年10月14日

 

2020年泰兴市农村电商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优化农村电商环境,促进我市农产品销售线上线下双向发力,根据《泰兴市市级农村电商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泰财规〔2018〕1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补对象及条件

    (一)奖补对象

    1.依法在泰兴市注册、从事农产品销售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即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法人,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但以微信为平台进行网络交易的微商除外

    2.镇村电商展示展销中心的举办单位,组织开展农产品推介等活动的主办单位。

    3.开展直播带货的乡镇(街道)。

(二)基本条件

奖补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人员。

    2.近两年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信用信息系统无严重失信行为。

    3.网络交易行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按要求填报电子商务统计报表。

(三)政策适用时间

    申报单位相关数据、佐证材料采集时间段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二、奖补内容及标准

(一)支持镇村电商展示展销中心

    1.镇级电商展示展销中心。支持和承担政府及部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任务,有运营管理团队,展示展销中心面积在150㎡以上,入驻企业数达到5家(含)以上,数据采集时间内所在乡镇(街道)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镇级电商展示展销中心,给予主办单位不超过5万元奖励。全市奖补名额不超过2家。

    2.村级电商展示展销中心。支持和承担政府及部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任务,有运营管理团队,展示展销中心面积在100㎡以上,数据采集时间内所在村居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上的村级电商展示展销中心,给予举办单位不超过3万元奖励。全市奖补名额不超过2家。

(二)鼓励直播推销本地农产品

    1.奖补乡镇(街道)组织开展公益性直播带货活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以直播形式推销当地特色农产品,按照每家5000元进行奖补。

    2.奖补电商销售企业利用直播带货销售农产品和加工产品(银杏、花生、荞麦、芋头、大米、小杂粮、银杏砧板等),数据采集时间段内企业通过直播带货累计零售额达到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企业,分别按2万元、3万元、5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本地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

    企业在数据采集时间段内,新注册的本地农产品品牌产品(包括新注册的天猫旗舰店店铺)在淘宝、天猫、京东等网络销售平台上销售额达到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分别按1万元、2万元、3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鼓励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

    组织开展农产品展销会、农餐农校农超对接、农民丰收节、银杏电商销售大赛等农产品推介活动,对主办单位给予适当奖励。注:本项数据采集时间段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

   三、申报及审核

    1.专项奖补资金申报主体须提供申请承诺书(附件1)、申报表(附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类)复印件、申报佐证资料明细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申报表经所在乡镇(街道)审核盖章后,于2020年10月20日前向市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科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凡不按要求进行申报或逾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0223923。

    3.市供销总社审核后确定奖补名单和奖补金额。

    四、附则

    1.同一家单位对照本实施细则可以申报多个奖补项目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申报一项。

    2.已经获得市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重复奖补。

    3.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泰兴市供销合作总社。

 

附件:

    1.泰兴市农村电商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申报承诺书

    2.泰兴市农村电商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申报表

 

附件1

 

泰兴市农村电商发展专项奖补资金

申报承诺书

 

    根据《2020年泰兴市农村电商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实施细则》,本单位申报_____________项目,并作出如下承诺:(1)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2)申报的项目未享受泰兴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3)本单位(本人)信用信息系统中无严重失信记录;(4)在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以上4条承诺,如有虚假或违反,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泰兴市农村电商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全称

 

单位地址

 

申报内容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简介

 

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发展规划

 

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发展规划

 

乡镇审核推荐意见:

 

 

 

印章 2020年  月  日

泰兴市供销总社意见:

 

 

印章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