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泰兴市百姓名嘴评选决赛》活动舞台大屏、灯光租用项目招标文件
1.项目概况:泰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泰兴市百姓名嘴评选决赛》活动地点: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西裙楼二楼会议室,活动舞台灯光大屏租用:全新P3显示屏主屏72(10*4.5+1.5*4.5*4);面光搭建龙门架跨观众席,加装十台小切割,光束灯32张,LED PAR 30张。项目要求:2021年9月9日上午进场安装,9月10日上午正式录制,结束拆除并恢复原样。
2.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3.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除甲方要求的设计变更外,合同价不作任何调整。最高限价:500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函(格式附后,必须使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营业范围须包含广告设计制作;
(5)符合清单规范要求的详细报价清单。
注:所有原件材料单独密封、盖章,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5.投标文件须密封、盖章。
6.投标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准时参加。
7.所有有效投标报价按由低到高排序,按照低价中标的原则产生中标单位。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则按相关规定进行。
8.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8日17:00时
开标地点:泰兴市融媒体中心二号楼一楼接待室。
9.其他未尽事宜按常规处理。
泰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7日